最近关于地高辛片涨价一事闹得沸沸扬扬,从微友那里了解到药品涨价背后的垄断故事,这位微友给我们讲述了代理商如何通过垄断提高价格的,并且对垄断是如何形成的。下面是根据该微友讲述整理稿。
原先地高辛片由于价格低廉很多厂家早已停止生产了,但自从该制剂被纳入低价药目录后,聪明的商家嗅到了商机。
垄断提价规划路径
首先我们要知道地高辛的原料只有一家进口的供应,这就很好地给商家提供了一个垄断的机会。
其次,原料药进口注册后,老外一般都是不管,直接交给国内代理商代理,如果原料生产少的话,代理商就可以搞垄断了。
该总代理首先通过垄断原料经营及提价来掐住制剂生产厂家的喉咙,使他们都丧失生产经营的动力(其中也包括信谊),因为药企能卖多少钱,是通过招标确定的,所以一旦成本太高,制剂厂家就不会生产了。大家都知道国产地高辛片的近年来的招标价格是一降再降,最高中标价只有8.4元。
最终只保留一家制剂生产厂家即赛诺菲。这件事情已经成功了一半,原料涨了10倍后,接着当然是制剂的提价了,由于已经没有竞争对手,对代理商而言想怎么提都可以。
最后是利用低价药政策的规则,顺利将制剂提价10倍。当然地高辛片国内的销售也就一家独大了。这就是地高辛片整体的策划与营销路径。信谊其实因为原料涨了将近10倍早已停产了,现在卖的也是以前的库存。这次被发改委调查属于局外人无辜躺枪吧。
关注价格垄断,更要消灭价格垄断背后土壤
我并不认为制剂提价在这个局中有什么错,毕竟人家也是合理利用低价药的政策来提价,并没有逾越法规触犯法律的底线。至于是否提得太狠见仁见智。
我要吐槽的是有两点,
一:国家对药价打压控制得这么严厉,为什么不控制上游原料的价格?我们知道原料都是企业自主定价,原料厂家几乎每年都在随意涨价而不用受到国家的监管,制剂生产企业上既要面对上游原料的不断提价,中要面对同类品种价格的竞争,下要面对各种招标二次议价对制剂药品的打压,这些都是制剂生产企业举步维艰的原因。
为什么国内有很多经典便宜的老药都消失了,这些都是原因之一。而我们往往忽视了原料上游在其中的影响。
我认为国家要么原料制剂的价格都不要控制让市场说了算,要么都控制,否则只监管一方,将来还会有更多药品,更多制剂企业被不合理的淘汰。而剩下的可能只有原料制剂一体化的一些集团大型企业了。
二:我要吐槽的正是让这种垄断形成的政策契机以及垄断本身。地高辛片制剂的垄断是从原料垄断开始的。现在有一些代理商都在玩这种游戏,尤其是低价药,成功案例不少。再举另外一个低价药,醋酸甲羟孕酮片,代理商就是通过垄断浙江仙琚和岳阳环宇的原料来垄断二到三家制剂的经营,这样该产品所有的制剂都尽入其囊中,价格也从原先的五六元涨到现在的二三十元,代理商在国内销售想怎么玩都可以了。
为什么垄断能够形成,尤其是为什么这种垄断案例主要集中在低价药?最主要是目前的招标政策,经过招标部门一再压价,低价药价格一降再降,使制剂厂家都失去了生产动力,最终只剩下一两家药企支撑,这时候垄断已经是万事俱备。
国家现在也在打击垄断行为,真的应该请政府部门查查医药行业的这些不当竞争行为,同时也请国家好好考虑,消灭给垄断产生的政策土壤。
赛柏蓝关注到,两会期间,北京医药行业协会也关注到此现象,下面是北京医药行业协会对此问题反馈及政策建议原文,从北京医药行业协会的问题反映来看,原料药的垄断造成价格暴涨现状十分惊人,其原材料上涨并不止十倍那么简单。
北京医药行业协会提供:
关于解决部分普药原料药垄断经营价格飞涨问题的建议
复方新诺明、去痛片、硫磺软膏等廉价普药是百姓防病治病离不开的常备药品,但近年来,部分品种普药的原料药垄断经营现象日益严重。特别是有些生产厂家较少的普药原料药,厂家生产出原料药后并不直接卖给药品制剂企业,而是先卖给某个商业公司,商业公司几个月后再转手将原料药卖出,价格成倍上涨。
譬如,2011年10月到2013年5月,“信龙去痱水”的主要原料麝香草酚的价格,就从275元/公斤暴涨到8808元/公斤;2010年3月到2013年5月,硫磺软膏主要原料升华硫的价格,就从18.5元/公斤暴涨到400元/公斤。而百姓常用药“去痛片”的原料药,价格也在2014年10月到2015年1月期间成倍上涨。
部分普药品种原料药垄断经营、价格飞涨造成的直接结果,就是药品制剂厂家无法继续生产(因为原料药由市场定价,而药品制剂却是由政府主导的招标采购决定价格),从而导致一些常用药陆续在医院和药店断货,直接影响公众的正常用药。
解决部分普药品种经常发生中断供应,必须有效地遏制部分普药原料药的垄断经营。
建议:
1、对于只有两三家企业生产甚至独家生产的普药原料药,建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多批准几家企业生产。如果有些厂家是由于尚未通过新版GMP认证而被迫停产原料药生产,建议对这类厂家多从技术上予以指导。
2、建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信部,加强对原料药价格变化的调查和掌控,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垄断经营原料药的相关商业公司给予反垄断干预,及时遏制部分品种原料药的严重乱涨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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